台当局拟为殡葬专业送行者核发“礼仪师证”
2011-8-19
中新网8月19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台当局“内政部民政司”订出明确方向,未来若有志成为专业“送行者”,只要取得乙级丧礼服务技术士资格、修毕专业学分且具实务经验,拟核发“礼仪师证”。
台“内政部次长”林慈玲19日出席“殡葬制度革新”研讨会表示,目前“殡葬管理条例修正草案”已在“立法院”完成“朝野”协商,希望能在下会期列为优先法案。修法通过后,即给予“内政部”“礼仪师”证照制度的法源。
林慈玲表示,“内政部”原打算将礼仪师规划为专门技术考试,但后来与“考试院”研议,发现岛内学校专业养成科系仍不多,不宜贸然推动考试,因此朝专业认证方向,和“劳委会职训局”合作,2008年首先推出丙级丧礼服务技术士检定,目前已有8000多人通过。
“民政司简任视察”郑英弘表示,“劳委会”的丧礼服务技术士技能检定规划甲、乙、丙三级,目前乙级检定因涉及未来礼仪师证照门坎,正积极办理命制作业中,盼赶在明年底前完成筹备作业。
郑英弘说,针对殡葬制度的长远规划,未来拟由“内政部”核发“礼仪师证”,资格取得要件拟将为“须取得丧礼服务职类乙级以上技术士证”、“修毕殡葬专业课程”及“实际殡葬服务经历”。
他也表示,礼仪师证照拟将不具“排他性”,除规划资本额、业务量、员工规模都具一定规模的殡葬业,应配置一定人数的礼仪师外,一般殡葬从业人士,则无强制证照规定。
郑英弘说,业界对于礼仪师证制度也抱持乐观其成态度,目前礼仪师证照制度已送“行政院”核定,不过,须待“殡葬管理条例修正草案”在“立院”三读拍板,礼仪师证照资格才具法源依据。